二零一五年施政报告, 重法治 掌机遇 作抉择 推进民主 发展经济 改善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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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报告

5.       机遇当前,我们也要有所警惕。

6.       近年,由于经济持续发展,全民就业,社会上部分人开始忽视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对此我们要有所警惕。民生的基础是经济,改善民生的必要条件是发展经济。只有持续的经济发展,青年人才可以有就业机会,有更多和更好的向上流动空间,市民才可以有更高的收入,政府才可以有更大的财政能力解决房屋、贫穷、老年和环保问题。我们必须维持香港在国际和内地的竞争力,同时制止任何破坏香港投资和营商环境的行为。

7.       在政制发展问题上,对偏离《基本法》的主张,我们也要有所警惕。过去一年多有关政制发展的讨论,说明社会上有不少人,对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以及对政制发展的宪制规定,在认识上仍有偏差。我要强调:在「一国两制」下,香港是国家的一个特别行政区,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由《基本法》具体规定。香港的权力来自中央,中央通过《基本法》向香港授权;香港在「一国两制」下的「自治」是「高度自治」,不是「绝对自治」,是根据《基本法》具体规定的高度自治,不是随意的自治。香港的政治体制发展要根据《基本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解释及决定制定和发展。《基本法》规定行政长官除向特区负责外,亦向中央政府负责。无论是通过选举委员会或普选产生的行政长官,以及行政长官提名的主要官员,都必须得到中央政府任命。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既有选举,亦有任命。

 
  2015© | 重要告示 | 私隐政策 修订日期: 201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