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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報告

40. 第二,壯大創科人才庫,增強發展動能。我們將推出額外措施,重點吸納創科人才:

  1. 引入國際創科領軍人才 — 與「引進重點企業辦公室」合作,提供針對性的特別配套措施,吸引優秀創科人才帶同其業務或科研成果落戶香港;

  2. 優化現有科技人才計劃 — 優化「科技人才入境計劃」,撤銷聘用本地僱員的要求、延長配額有效期至兩年,並涵蓋更多新興科技範疇。另外,我們會向「研究人才庫」計劃下聘用研發人才的科研機構和創科企業增加約10%資助,並額外為持有博士學位的科研人才提供生活津貼;

  3. 增加住宿支援 — 興建更多創科人才住宿,包括研究在科學園附近建造新一座「創新斗室」,以及在港深創科園提供住宿空間。另外會增加規劃彈性,提供可容納更多創科人才的住宿空間,配合新田科技城的發展;及

  4. 擴展「創科實習計劃」 — 為本地指定大學在大灣區設立的分校和海外修讀 STEM(科學、科技、工程和數學)相關課程的大學生提供本地創科實習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