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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創建和諧社會

27. 我的施政方針的第二個主題,是創建和諧社會。這要靠政府與各界市民共同努力。公眾普遍希望社會減少對抗和爭拗,渴求共建和諧,許多社會團體也都為促進和諧而努力,例如婦女事務委員會就定下了「攜手共建和諧社會」的五年目標。在共同擔負責任的基礎上,特區政府會努力與社會的不同界別和組織建立伙伴關係,促進和睦相處。

28. 香港像其他國際城市一樣,無可避免地捲入經濟全球化的浪潮之中,社會矛盾不少。但是我們這裡並無族羣、宗教或階級等激烈衝突,與世界上其他大城市相比,香港要安寧、和平得多。我們的市民既有勇於拼搏、永不言敗的「香港精神」,同時又富有同情心和樂善好施,能夠彼此尊重包容。「美麗的香港人」令我對創建和諧社會充滿信心。

 

2005 | 重要告示
修訂日期 : 200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