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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社会公义

29. 香港所赖以成功的支柱,包括法治、资讯自由、廉洁政府和公平的竞争环境,也是我们创建和谐社会的根基。特区政府一定坚决捍卫法治,尊重司法独立,保障市民享有的各种基本权利和自由,维护社会公义。政府同时确保执法机关有足够的权力和资源,依法维护社会治安和公众利益。

30. 香港在全球竞争中的一项重大优势,是公营和私营机构的廉洁。这是国际社会高度推崇和广大市民引以为傲的香港制度特色,也是我们必须维护的核心价值。廉政公署在建构香港廉洁社会的过程中担当着中流砥柱的角色,它的工作成就有目共睹。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政府打击贪污行贿的决心绝不动摇。我们会一如既往,全力支持廉政公署的工作,并支持它因应法制和社会的变迁,不断提高执法成效。作为行政长官,我同样接受防贿规范,政府将尽快为此向立法会提出法律建议,在《基本法》框架内订立必要的法律规管程序。

31. 我们要共同维护社会的多元化和包容性,反对任何形式的歧视。我们会就禁止种族歧视向立法会提交法律草案。政府推出政策措施时,坚持考虑两性的不同需要和观点,推动性别平等和享有各展所长的机会。我们会继续推行工作,促进儿童权利、种族和谐及少数性倾向人士的权利。

32. 香港是中西文化交融的地方,既深深根植于中华文化,又吸纳了其他文化中人类社会的许多共同价值、规范和习惯。无论是中国各省籍人士、或是华侨、华裔,以至世界各国的公民,来到这个城市生活和工作,都能够融洽相处,彼此尊重。我们鼓励发扬多元文化,互相借镜,融会贯通,从而产生更丰富多采而具有香港特色的文化。香港作为国际都会,要有容得下世界的器量。

33. 政府作为香港整体和长远利益的代表,坚持以公平原则施政,严格遵循制度和程序办事,不偏不倚地对待各方利益。我们会发挥各个法定机构的作用,联同民间组织的努力,确保社会机会平等,特别是接受教育机会的公平,让市民可以通过求学实现自我提升。

34. 我们会凝聚各界力量,尽量开拓市民的个人发展空间,增加向上流动的机会。为进一步装备青少年投入社会工作,以及提升整体培训成效,「展翅计划」的学员今后可修读更多及不同类型的技能课程。我们也会将这计划的工作实习津贴由一千元增加至二千元,以鼓励更多学员参加实习,汲取工作经验。我们已设立更多的课余托管计划减免费用的名额,以便更多低收入家庭的成员可以投入工作。另外,我们与学校合作,为有需要的学童提供课后学习及其他支援服务。妇女事务委员会推动为期三年的「自在人生自学计划」,成功鼓励了不同阶层的妇女持续进修和自我发展;过去一年半里,有超过六千人次报读。我们会继续与妇女团体保持紧密联系,共同推动妇女参与社会事务。为加强偏远地区的就业服务,劳工处将在元朗及北区设立就业中心,届时全港就业中心数目将由十个增加至十二个。我们会延续部分在公营机构开设的临时职位,以满足运作需要。我们也会放宽「本地家务助理特别津贴奖励计划」的规定,推动本地家务助理市场的发展。

 

2005 | 重要告示
修订日期 : 200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