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品牌
政府资讯中心 English 搜寻
搜寻 网页指南联络我们
* *
施政报告
施政纲领
重点
网上广播
新闻稿
资料库
*
施政报告
列印此页

扶助贫困

40. 政府确立了社会保障安全网,包括以综援制度协助有困难的市民。为进一步纾贫解困,政府自今年初成立了扶贫委员会,协调有关政策及推动落实以社区为本的扶贫工作。我们的政策理念是助人自助,重点是要促进就业及减少跨代贫穷。多处地区已相继成立了社区专责组织,由民政事务专员担任主席,负责统筹跨部门及跨界别的扶贫工作,地区工作计划亦已制定。我们会在适当情况下,为各区提供额外资源协助。

41. 对于有工作能力的人,政府着重协助他们自力更生,实现「从受助到自强」。我们会推动各方合作,进一步发展社会企业,帮助提升失业人士的就业能力,并研究现行就业服务和培训如何能配合有关发展。

42. 政府会继续落实各项社会政策,包括动员社会力量,为儿童及青少年提供一个健康、平衡发展的机会。对来自贫困家庭或有特别需要的儿童和青少年,政府继续提供额外支援,以保障他们的发展机会。

43. 在贫穷家庭中,有一部分是少数族裔人士,他们要在语言、习惯等方面克服不少障碍。我们已在学校教育方面为少数族裔的儿童设计适当的语文课程,帮助他们及早融入社会。我们亦为已离校的少数族裔青年,提供专门的职业培训,协助他们就业。政府会继续研究少数族裔羣体的需要,提供适当的支援。

44. 我们会加强为残疾人士及他们的家庭提供社区支援服务。为帮助残疾人士及早重返社区生活,我们会为严重残疾人士,包括四肢瘫痪病人提供过渡性的住宿、日间训练、护理及支援服务。同时,我们亦会为精神病、肢体残障及神经系统受损病者,在离院后提供日间持续康复和疗养服务。至于居住于康复院舍的残疾人士,我们将会推行一个全新的计划,安排医生到诊,照顾他们的医疗需要。政府亦一直致力为残疾人士提供无障碍的环境。我们又已完成有关检讨工作,会尽快进行公众谘询和所需的立法程序,进一步为残疾人士提供无障碍的楼宇设施。

 

2005 | 重要告示
修订日期 : 200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