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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

60. 近年香港空气的污染程度,已引起各界人士严重关注。我们要采取有力措施,持续改善空气质素。首先是把我们境内的工作做好。从一九九九年起,我们已有步骤地采取措施控制车辆的废气排放,而且成效初见;再进一步,是由二零零六年一月开始,为新登记车辆分阶段引入符合欧盟四期废气排放的标准。为了最终降低污染,政府带头节省能源,由明年一月开始,政府所有办公楼会把全年耗电量减少百分之一点五。此外,政府亦会带头由二零零六年开始在所有政府工程率先全部使用超低硫柴油。汽油和电力混合动力车辆排放的废气较少,当市场上有较多型号供应,而且又符合成本效益时,政府会积极考虑采用,以及鼓励民间选用。我们会向所有政府车辆司机发出指引,在停车等候时必须关掉引擎;也呼吁私家车司机同样自律。

61. 为了全面达致二零一零年的减排目标,我们已要求电力公司加快减排工程项目的时间表、增加使用超低硫燃煤及尽量使用天然气发电。此外,环保署为电力公司的指明工序牌照续牌时,会订定并逐步收紧排放总量上限,确保达致指定二零一零年的排放水平。

62. 政府与两家电力公司签订的管制计划协议将于二零零八年届满。政府现正参考第一阶段公众谘询收集到的意见,拟定未来电力市场的发展大纲。在订立新的管制计划时,我们会要求电力公司必须装置有效的减排设施,并以达致订立的排放水平作为发牌的首要条件。此外,会要求使用可再生能源发电、及进行用电需求管理。我们会谋求方案,尽量避免由用户承担减排装置的开支,以免加重市民的电费负担。我们会在年底就未来的发展大纲进行第二阶段谘询公众。

63. 在区域空气质素方面,粤港双方在二零零二年就改善珠江三角洲空气质素问题达成了共识,一同执行管理计划。我们共同建立了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质素监测网络,设有十六个监测点,可以全面提供珠三角区内准确的空气质素资料。两地政府已同意从本年第四季度开始,向公众每日发布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指数。民间共同努力,可以有力地推动净化空气的工作,例如我知道商界就正自发地联合签署《清新空气约章》。港粤共同研究的《珠三角火力发电厂排污交易试验计划》也预计于二零零六年内完成试验计划的细则,让发电厂能物色交易伙伴和制定排污交易合约。港粤双方正一同努力,以期于二零一零年达致共同订定的减排目标,使珠江三角洲的空气质素可以大为改善。

 

2005 | 重要告示
修订日期 : 200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