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品牌
政府资讯中心 English 搜寻
搜寻 网页指南联络我们
* *
施政报告
施政纲领
重点
网上广播
新闻稿
资料库
*
施政报告
列印此页

改进港口水质

69. 美丽壮观的海港是香港享誉国际的标志。大家应该共同维护海面的洁净和水质的良好。为改进维港水质,政府积极实施净化海港第二期计划,并且结合在全港改善排污设施,从源头上处理污染。政府承担建设投资的同时,也需要由市民按照「污染者自付」的原则支付排污的运作经费。

70. 在规划发展中,我们会贯彻保护和美化维港的目标,尤其注重海港两岸的景观。政府各部门会加强合作,在市区推行可持续的绿化计划。本港面积达四万四千公顷的郊野公园及海岸公园,会切实保护。在已选定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地点,将优先推行管理协议及公私营合作试验计划,由土地拥有人自愿参加、非政府组织提供资金,共同推进保育工作。

 

2005 | 重要告示
修订日期 : 200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