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

11. 為確保各類資助出售房屋是各目標家庭「供得起、買得起」的,我在去年年中改革定價機制,令「居者有其屋」(居屋)售價與私人房屋市場脫鈎,改以申請人的負擔能力為基礎;及確保可負擔的單位數量由最少50%增加至最少75%。以2018年和2019年出售的居屋為例,售價分別為市價的約52%和59%。這兩批合共約9 300個單位的新定價居屋,相比於沿用以前的定價機制,以當時的估算,估計可為業主節省總共約68億元。

12. 經過調整的房屋政策,雖然力度不小,但廣大市民未必都能感到安心。我在這裏訂立一個清晰目標:我們要讓每一個香港人和他的家人,不再需要為住屋問題費煞思量,都將可以在香港這個我們共同擁有的城市裏面,建立一個屬於自己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