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报告

19. 我提出的土地供应施政方针是由政府主导用地和基建的规划,并为确立的公共用途收回所需的私人土地,让市民看到不论是短、中、长期开拓的土地,政府会全力以赴,让土地为民所用。具体来说,我们会加快规划,然后运用《收回土地条例》和其他适用条例,收回以下三类私人土地作百分百公营房屋(包括公屋、「绿置居」、居屋)及「首置」和相关设施发展:

  1. 可能具发展潜力,但未纳入新发展区或其他发展项目,大部分属私人拥有的新界棕地,估计约450公顷,这些土地较接近现有新市镇和主要公路及面积较大,包括位于屏山及蓝地一带棕地。规划署会优先检视当中的160公顷较接近现有基建设施的棕地可否作公营房屋发展,以便于今年年底开展进一步的技术评估。改划政府用地作房屋用途是近年房屋土地供应的主要来源之一,但我今次提出的是更聚焦地改划私人土地作公营房屋发展,继而行使公权收回私人土地作公共用途,是突破思维;
  2. 收回位于各区法定分区计划大纲图上已规划作高密度房屋发展,但因为各种原因(例如业权分散或基建限制)仍未有发展计划,而评估后认为适合作公营房屋发展的私人土地;及
  3. 收回位于市区并适合作高密度房屋发展的茶果岭村、牛池湾村和竹园联合村寮屋区的私人土地,以加快发展这些合共七公顷的市区用地,重建为以公营房屋为主的新社区,并透过按政策的补偿安置,改善寮屋居民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