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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報告

(三) 着力提高治理水平

完善「治理體系」

18. 提高治理水平,要從「治理體系」、「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着手。我會在不同領域完善「治理體系」,包括決策架構、系統目標、領導角色、權責分配和執行機制。我就任首月成立的四個工作組正是一次體系設置,以應對跨代貧窮、地區環境衞生、公營房屋供應和土地房屋統籌的問題。這些「治理體系」已做出一些成績,其中,由政務司副司長領導的「地區事項統籌工作組」成功在短時間內打擊多個清潔及阻街黑點,讓一條在土瓜灣被非法霸佔多年的公眾後巷回復舊貌。我會在之後的章節介紹如何在各領域建立和完善「治理體系」。

成立「香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19. 在政府投資的「治理體系」方面,我已指示財政司司長成立全新「香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進一步用好財政儲備以促進產業和經濟發展,把近年在「未來基金」下設立的「香港增長組合」、「大灣區投資基金」和「策略性創科基金」,以及下文提到的「共同投資基金」歸一收納,匯聚有關資源,由政府主導投資策略產業,吸引和助力更多企業在港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