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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報告

  1. 優化「科技人才入境計劃」,撤銷科技公司在計劃下輸入外來人才時必須增聘本地僱員的規定,以加快輸入人才的步伐;

  2. 延長工作簽證年期,在現有和新增的輸入人才計劃下的人才,到港獲聘後可獲發最長三年的工作簽證;及

  3. 向合資格外來人才退還在港置業額外的印花稅。合資格外來人才如在今天或以後在港置業,可於居港七年並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後,就其已購入並仍然持有的首個住宅物業申請退還已繳付的買家印花稅及新住宅印花稅,但他們仍須繳交按「第二標準稅率」計算的從價印花稅。這將使其印花稅負擔與首次置業的香港永久性居民看齊。有關安排適用於任何在今天(2022年10月19日)或以後簽署的「買賣協議」。

30. 與此同時,我們會讓更多來港參與短期活動的訪客無須申請工作簽證,研究在現行科技專才、專業運動員等指定界別外,涵蓋更多類別。

31. 即將成立的「人才服務窗口」會提供一站式服務,統籌入境事務處處理輸入人才計劃的申請,並提供支援服務,以及制訂服務承諾以提升審批效率。此外,今年內會全面電子化簽證申請服務。

註: 合資格外來人才包括通過指定輸入人才計劃來港的人士,相關計劃包括「一般就業政策」、「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優秀人才入境計劃」、「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科技人才入境計劃」、「輸入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計劃」及新推出的「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