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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经济

引言

特区政府会积极推动经济发展,致力维持市场主导的原则,创造有利营商的环境。我们会锐意培育和吸纳人才,强化香港在珠三角地区的角色,促进高增值经济活动,包括金融、物流、专业及工商业支援服务,并发展旅游和本土经济等,为普罗大众创造就业机会。我们也会巩固优良的传统,坚守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竞争、政府廉洁高效、资讯自由流通,并且维持简单的低税制度,以及良好的治安。

新措施

我们会推行下列措施∶

 
  • 促进本港与珠江三角洲的交流,作为振兴香港经济的一个关键策略。我们现正积极处理的优先考虑项目,是连接香港(大屿山)、澳门及珠海的大桥。

  • 推行一系列措施,促进边境的人流和货运,包括提供"一地两检"服务,为实施旅客及车辆出入境检查自动化进行预备工作,以及兴建连接落马洲与皇岗口岸的新桥梁。

  • 研究连接香港、深圳和广州的高速铁路的可行性。

  • 通过提升本港金融市场的素质,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及中国首要集资中心的地位。具体措施包括改善企业管治、加强保障投资者,以及促进市场引入新产品。当局会通过公司法改革、存款保险,以及简化与招股章程有关的规定,方便股份及债券的发行,以达致上述目标。

  • 就地铁有限公司与九广铁路公司合并的研究建议,作出决定。

  • 重整基建项目的策划和进行程序,以提高效率和成本效益。

  • 在北大屿山觅选合适的地点,发展现代化的物流园,提供高效率、高增值的物流服务。

  • 发展数码贸易运输网络系统,促进贸易和物流业的资讯流通和共用。

  • 迁移现时使用中区警署、域多利监狱和前中央裁判司署的部门,让私营机构将该地发展为零售、饮食和文娱区。

  • 与有关行业及专业代表合作拟订方案,使香港成为亚太区时装中心,鼓励业界设计创新,并藉此促进本地设计业的发展。

  • 从电影发展基金拨款5,000万元,以便在二零零三年四月底或之前,设立拟议的电影贷款保证基金,落实贷款保证建议。

  • 采取多项措施,使现有的四项中小企业支援基金更臻完善,并进一步扶助中小企业。

  • 实施新措施,协助中年失业者就业。

  • 推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三日于房屋政策声明载述的一系列房屋措施。

  • 评估房屋委员会卸除名下零售和停车场业务的不同方案,及制订执行计划。

  持续推行的措施

我们正推行下列措施∶

 
  • 致力与内地当局尽早商定「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争取有利的协议。

  • 与珠江三角洲其他城市合作,吸引更多外国企业在本地投资。

  • 协助机场管理局发展联运接驳设施,例如为香港国际机场的过境旅客提供连接珠江三角洲的渡轮服务。

  • 联同香港机场管理局及私营财团,在赤鱲角兴建新的展览中心。

  • 通过投资推广署、驻外经济贸易办事处、贸易发展局,以及各个特委机构,更积极地在海外推广科学园及数码港。

  • 进一步推动香港赛马会中医中药研究院的发展,开创以科学和验证为基础的中医药,致力成为这领域的典范。

  • 提供途径,让体育界与商界合办国际体育活动。

  • 邀请有兴趣人士提交发展尖沙咀前水警总部为旅游项目的建议书,并于二零零三年上半年批出发展项目,以期在二零零七年完成。

  • 全速进行九龙南环线的工程;展开沙田至中环线的详细设计工作;着手筹建深港西部通道/后海湾干线;以及评估港岛线延线和南港岛线的财务可行性和施工时间表。

  • 鼓励各部门简化规则,撤销不合时宜或不必要的规例,为商界提供更佳服务。

  • 跟进公司法改革常务委员会就改善企业管治制度所提出的建议;落实《证券及期货条例》,提升中介服务以加强保障投资者及小股东,从而建立更公平、具透明度及井然有序的市场;继续改善资本市场的素质,保持香港作为首要集资中心(特别是内地的首要集资中心)的竞争力。证监会将加强对初次公开招股保荐人的规管。

  • 提交《版权(修订) 条例草案》,把暂停实施的安排改为长期停用,并修订法例,扩大《版权条例》的豁免范围或放宽某些条文的规定。

  • 加强政府、雇主和雇员三方的协商机制,维持和谐的劳资关系和帮助解决与行业相关的雇佣问题。

  • 加强执法及宣传,打击非法劳工。

  • 加强对违例欠薪的执法行动。

  • 继续全力推行展翅计划及青少年见习就业计划,为15至24岁的青少年提供培训。

  • 继续探讨把房屋委员会服务外判的机会。

  • 推行业权注册制度,加强保障土地及物业的权益,及精简业权转易程序。

 
 

2003| 重要告示 修订日期 : 2003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