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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环保的发展

引言

以有利环保为发展的前提,是要确保我们以至子孙后代都可以享有更好的生活素质。我们决心解决当前的问题,例如发电厂和车辆废气所造成的空气污染,以及海港水质污染。我们会坐言起行,在自然保育、减少和回收废物、全面水质管理和绿化环境方面,制订稳当的政策,并推行有效计划,保护香港的环境。对市民、工商界及政府而言,保护和改善环境都是切身的课题,三方都要肩负责任,通力合作,对香港的现在与未来作出承担,为我们的子女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家园。

新措施

我们会推行下列措施∶

 
  • 在香港与广东省的发电厂之间进行排污交易试验计划,以期善用资源,在同一空气域减少废气排放。这是与广东省政府改善珠江三角洲空气素质计划的一部分。

  • 落实"污染者自付"的原则,在二零零四年对拆建废物实施堆填区收费计划;这项计划预期可成为经济诱因,鼓励废物产生者减少废物和把废物分类,以便再用/循环再造。

  • 在二零零三年推行试验计划,测试干湿废物分类法的经济效益及配套安排;如成效理想,会大规模采用这种分类法回收家居废物,作为整体废物管理计划的一部分。此外,也会设定减少废物的基准。

  • 在二零零三年公布全面的自然保育政策,透过切实可行的措施,与学术界和非政府机构建立密切的伙伴关系,更妥善地保护有重要生态价值的自然栖息地。考虑采用适用于不同地点的生态价值评估制度,并参照气候和自然环境与香港相似的先进城市或国家,订立自然保育工作的基准。

  • 推行全面水质管理计划,通过教育和推广活动,以节约用水和保护水资源;推行试验计划,详细研究废水循环再用和海水化淡的技术。

  • 根据《香港2030∶规划远景与策略》制订一套土地用途、运输及环境策略,作为香港未来长远发展的指引。

  • 就小型屋宇政策谘询相关人士,拟订初步建议作更深入讨论。

  • 通过教育、宣传及专业团体和私营机构的进一步参与,加强楼宇管理及维修,并带头讨论为私人楼宇业主提供一站式服务。
  持续推行的措施

我们正推行下列措施∶

 
  • 推行资助计划,鼓励车主在二零零三年年底或之前以石油气的士取代柴油的士,以及在二零零五年年底或之前以石油气/电动小巴取代柴油小巴。

  • 鼓励车主为欧盟前期柴油车辆安装微粒过滤器及催化器,向车主提供资助,并在安装计划完成后采取步骤,以法例规定所有车辆必须安装这些装置。

  • 鼓励巴士公司采购先进环保技术的新巴士,以及调配低污染车辆行走繁忙的街道。增订专营权条款,规定巴士公司的新巴士须采用市场上最新的环保技术。让积极采取环保措施的营办商有更大机会取得新巴士路线的经营权。现时行走铜锣湾主要道路的巴士都使用欧盟II型或III型引擎,我们会在这一安排的基础上与巴士公司合作,在其他繁忙道路推广使用欧盟II型和III型引擎巴士。

  • 寻找在外地循环再用惰性拆建物料的机会。

  • 鼓励在进行工务计划时多使用循环再造拆建物料。

  • 在二零一零年年底或之前,尽力把珠江三角洲地区四类主要空气污染物的排放量降至适当水平,使香港能达到现行的空气素质指标。

  • 在二零零三年,就国际专家小组对净化海港计划余下各期提出的四个方案,完成各项试验和研究,并在二零零四年进行公众谘询。

  • 促使「可持续发展」融入政府和社会,及成立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 促使各部门通力合作,并考虑专家的意见,在本港推行全面的绿化计划;初期的目标是为市区制订最可持续推行的绿化计划。

  • 推广再生能源的应用。

  • 改善有关楼宇规管和楼宇安全的法律架构。

  • 精简《城市规划条例》规定的城市规划程序,并增加规划制度的透明度。

 
 

2003| 重要告示 修订日期 : 2003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