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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创建和谐社会

27. 我的施政方针的第二个主题,是创建和谐社会。这要靠政府与各界市民共同努力。公众普遍希望社会减少对抗和争拗,渴求共建和谐,许多社会团体也都为促进和谐而努力,例如妇女事务委员会就定下了「携手共建和谐社会」的五年目标。在共同担负责任的基础上,特区政府会努力与社会的不同界别和组织建立伙伴关系,促进和睦相处。

28. 香港像其他国际城市一样,无可避免地卷入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之中,社会矛盾不少。但是我们这里并无族羣、宗教或阶级等激烈冲突,与世界上其他大城市相比,香港要安宁、和平得多。我们的市民既有勇于拼搏、永不言败的「香港精神」,同时又富有同情心和乐善好施,能够彼此尊重包容。「美丽的香港人」令我对创建和谐社会充满信心。

 

2005 | 重要告示
修订日期 : 200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