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 
                  24.       因此,政府建議一籃子方案,釋放過千幢舊工業大廈的潛力。為鼓勵業主重建或改裝舊工廈,我們會: 
                  (一)      降低強制售賣非工業區的工廈作重建的門檻,方便業主整合業權; 
                  (二)      容許「按實補價」,即業主只須按重建後的實際發展密度繳付土地補價; 
                  (三)      若修訂土地契約作重建的土地補價超過二千萬元,業主可選擇定息分五年分期繳付;以及 
                  (四)      若業主選擇不重建而改裝整幢舊工廈,只要符合樓齡要求和得到規劃許可,政府會免收更改土地用途的「豁免費用」。 
                                      上述第二、第三及第四項建議,只在明年四月一日起三年內有效,而獲批准的重建項目須於五年內完成,整幢改裝項目則須在三年內完成。 
                                      25.       上述措施經政府慎重考慮,顧及經濟發展的需要,配合業主活化工業大廈並為其增值,創造社會新經濟動力和就業機會,亦緊守「大市場、小政府」的理念,由市場去回應經濟發展的需要。本着「方便營商」的精神,地政總署會成立特別小組,負責處理有關重建或整幢改裝工廈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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