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 施政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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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市场

101.         我们会深化与新兴市场的金融合作。除了伊斯兰金融商机外,也会开拓俄罗斯、中亚、印度及南美洲等新兴市场,吸引更多大型企业来港上市,利用香港的先进金融和商业平台,拓展他们的国际业务。

保障投资者

102.         保障投资者方面,我们会跟进成立跨界别投资者教育局和金融纠纷调解机制,以及立法规定上市法团须适时披露股价敏感资料等建议。保险业方面,政府会参考公众意见,起草法例成立独立保险业监管局。此外,为提升市场信心及促进金融稳定,我们正与保险业界合作,拟备设立保单持有人保障基金的建议,争取在年底前谘询公众。


修订日期: 2010年10月13日 2010 © | 重要告示 | 私隐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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