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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计划

80.         我们会在公共福利金计划下附设新的「广东计划」,让选择移居广东并符合资格的香港长者在当地领取高龄津贴,金额与本地高龄津贴相同。申请获批准后,受惠人毋须回港,亦可以领取全年津贴。劳工及福利局稍后会公布计划重点。「广东计划」的构思是基于四个独特的理由。首先,现时长居内地的香港长者主要集中在广东。同时,粤港两地在各方面都有特别密切的关系。配合《粤港合作框架协议》,以及多项大型运输基建相继落成,未来两地往来更为方便,融合会更进一步。最后,长者即使迁居广东,与香港亲友仍可保持紧密联系,容易得到家庭支援。

内地医疗支援

81.         长者考虑在内地定居时,除了财政及生活环境外,医疗服务亦是重要因素。《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对医疗界别的开放措施,让香港医生可在内地执业、开办诊所或医院,为在内地定居的长者提供港式医疗服务。首间由香港大学及深圳市当局共同筹办的医院,也将于明年初开始提供服务。我们会继续深化本港与内地医院的合作,及与内地商谈优化开办诊所和医院的手续。我们亦会与广东探讨住在内地的香港病人的跨境运送安排,便利他们回港就医。

 


修订日期: 2011年10月12日 2011 © | 重要告示 | 私隐政策
 
2011 - 12施政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