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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工作

47. 香港市民愈来愈关注环保问题。努力建设优质的生活环境,已成为我们能否汇聚各方人才、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过去几年,我们致力减少机动车污染,并积极推行有效处理城市污水的措施,这些工作取得了良好进展。就处理固体废物而言,政府已立法规定弃置建筑废料的人须付出成本费用,在实践「污染者自付」原则方面踏出了重要的一步;我们亦会加强推动各种回收再用的措施,有效遏止固体废物的增长率。

48. 我们会制订优惠政策,扶助环保工业的发展。现时,高技术、资本密集和用地较多的循环再造工业已经可以在工业邨经营。政府计划在屯门兴建回收园,专供回收工业使用,第一期将会于二零零六年年底啓用。政府各部门会实施环保采购政策,创造环保产品市场,并且在政策上推行强制性产品责任制,确保产品得以回收再用。长远来说,我们必须考虑订立回收法例,实行循环经济。

49. 在控制空气污染方面,政府会向电力公司定出排放总量上限,在政策上贯彻尽量使用天然气发电的要求,以及发展可再生能源。在区域层面,我们会加强与广东省更紧密合作,共同落实各项减排计划及管制污染项目;具体目标是必须在二零一零年或之前,各自把四种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减低至既定标准,即是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悬浮粒子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排放量,以一九九七年为参照基准,分别削减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二十、百分之五十五及百分之五十五。粤港两地已加强联络和落实措施,有信心可以如期实现目标。

50. 水是重要而无可替代的资源,因此我们会推行一项综合的水资源管理政策。特区政府开始试用最新科技,进行海水化淡及生活污水循环再用的研究,以达到增加本地水资源的长远目标。政府将广泛向市民宣传节约用水的信息,高耗水量用户仍须继续缴交较高费用。

51. 在处理城市污水方面,同样应该秉承「污染者自付」的原则。第一期净化海港计划明确取得了成果,第二期计划会在短期内分阶段落实,可望在二零一三年处理维港两岸二百八十万公吨污水。待第二期净化海港计划落实后,维港的生态将逐步改善,美好的海港环境会重现眼前。

52. 在改善都市环境方面,我们成立了跨部门绿化总纲委员会,先在工商业区,如中环、尖沙咀,做好绿化总规划;这两区的计划会在今年年中开始逐步实施,预计可于明年完成。之后,其他地区的工作亦会相继展开。

53. 市区内一些明渠长久以来困扰居民。经初步研究,政府已经选定十六段可以改善的明渠,并订立了一个长期计划,分阶段加以覆盖,其中八段的工程会在三年内完成,四段在六年内完成,余下四段在十年内完成。

54. 本港的龙脊郊野行山径,最近获得「亚洲最佳」的美誉。我们会继续保护面积达四万四千公顷的郊野公园及海岸公园,保持香港的自然风貌,给游人留下美好的印象。为保育私人拥有土地的珍贵自然生态,政府亦会通过土地拥有人自愿参加的管理及合作计划,达至社会大众与土地拥有人双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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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 重要告示
修订日期 : 200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