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

(二) 房屋

10. 房屋是香港社會目前面對最嚴峻的民生問題,也是部分民怨的根源,我對此從不掉以輕心。

  • 我上任後便馬上為房屋政策定位,清楚表示房屋並不是簡單的商品,適切的居所是市民對政府應有的期望,是社會和諧穩定的基礎,因此政府有其不可或缺的角色。
  • 我明白部分居住在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家庭的置業願望,為公屋人士特設的資助出售房屋,即「綠表置居計劃」(「綠置居」)已經恆常化,去年已出售約2 500個單位。
  • 我知道在「樓價高、上樓難」的現實情況下,中等收入家庭對資助出售房屋的需求,因此已把「白表居屋第二市場計劃」(「白居二」)恆常化,並逐步增加配額。
  • 我聽到月入數萬元的年輕專業人士對市價動輒過萬元一呎的私樓望門興嘆而感到沮喪,因此,我提出「港人首置上車盤」(「首置」),並把市區重建局(市建局)的馬頭圍道私樓項目改為「首置」先導項目出售。
  • 我們提出立法向空置的一手私人住宅徵收「額外差餉」,鼓勵發展商加快推出落成的單位,減低囤積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