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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报告

维护国家安全

8. 自《香港国安法》在去年6月30日颁布实施以来,由我担任主席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和相关执行部门,在中央指派的国家安全事务顾问指导和中央驻港国家安全公署配合下,履职尽责,依法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但要做到全面保障国家安全,特区政府还有大量要做的工作,包括:

  1. 积极推展《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本地立法工作,保安局局长正参考过往的研究和资料、《香港国安法》的执行经验及法庭相关裁决,根据香港实际情况,制订有效和务实的方案和条文,并拟备有效的宣传计划,不让反中乱港分子有机可乘,蛊惑人心;
  2. 检视或激活现有法例,确保在全面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上,执行部门有法可用、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立法会已完成审议的《2021年电影检查(修订)条例草案》是其中一个例子,而其他须正视的议题包括打击假新闻、保障网络安全等,政务司司长会统筹有关工作;
  3. 加强防范恐怖活动和对学校、社会团体、媒体、网络等涉及国家安全事宜,积极加强宣传、指导、监督和管理的措施。其中,教育局局长已要求学校拟订并尽快落实维护国家安全教育的计划;
  4. 通过不同活动和模式,加强国安教育,提高香港市民特别是青年人的守法意识和国安意识。我很高兴在保安局局长领导下,六支纪律部队和两支辅助部队都致力加强培育青少年正向思维和守法意识的工作,其中惩教署会推出「并肩同行」计划和设立「正向实践坊」,协助在囚青少年;及
  5. 进一步落实《香港国安法》第六条和经修订的本地法例对公职人员的宣誓要求,包括刚组成的选举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