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居屋和绿置居面积较大单位的比例,以回应市场需要。
放宽新出售单位的转让限制年期由15年降低至10年,以鼓励居民上进上流,适用于下一期起推出的居屋及绿置居。
推出房委会资助出售单位「长者业主楼换楼计划」,容许年满60岁并拥有单位十年或以上的业主,可在第二市场出售该单位后不须补价,购买一个较小或较偏远的单位,让长者可获得额外现金作生活费,同时腾出市区或较大单位让有需要家庭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