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

五、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

128. 香港法律制度健全,與國際高度接軌,是全球唯一實施中英雙語普通法制度的地方。我們會加強推廣香港法律服務,深化調解文化,強化香港國際法律樞紐及「調解之都」地位。

國際調解院總部開展運作

129. 國際調解院履行《聯合國憲章》規定以調解等和平方式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的使命,總部設於香港,反映中央政府對香港的重視和國際社會對香港發展的信心,亦鞏固香港作為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定位。

130. 政府會全力支持國際調解院的工作,並會積極舉辦國際會議、專業培訓、實習計劃等,爭取香港青年和法律人才參與和服務國際調解院的工作,為香港培育更多國際調解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