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报告

第三章  强化四大中心、人才集聚高地建设

一、国际金融中心

31. 我们会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坚持国际定位。香港将深化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和资本市场,打造国际资产财富管理中心及国际风险管理中心,并优化证券市场,拓展固定收益及大宗商品交易生态。同时以绿色、数字、创新赋能实体经济升级,深化内外联通,巩固全球资金融通枢纽地位。

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

32. 香港2025年离岸人民币贷款创9,350亿元人民币历史新高,债券发行规模连续两年达1万亿元,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地位稳固。

33. 我们将全力深化市场发展:

增加流动性
  1. 2025年推出的人民币业务资金安排向银行提供稳定、成本较低的人民币资金,推动实体经济扩大人民币应用,辐射至东盟、中东和欧洲等地,额度扩至5,000亿元人民币,贷款年期增至三年。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正与中国人民银行探讨优化货币互换协议安排,提升离岸人民币市场流动性保障,巩固香港全球离岸人民币枢纽地位。

  2. 金管局将推出七天离岸人民币流动资金投标机制,拓宽银行短期资金渠道,并研究发行离岸人民币短期债务工具,为市场提供更多优质投资和流动性管理产品,完善离岸人民币利率曲线。

扩大点心债市场
  1. 适时增发点心债并优化年期结构;争取国家财政部增加在港发债规模及频率,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来港发债。

  2.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会推出「港交所离岸人民币债券指数」,作为市场走势参考及交易所买卖基金(ETF)挂钩标的。

多元化产品
  1. 金管局将探索把「债券通」(南向通)产品范围扩展至港币债券和人民币债券相关产品。

  2.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正筹备把人民币柜台纳入港股通,港交所亦将鼓励上市公司增设人民币柜台。

丰富风险管理工具和资产用途
  1. 随着国债期货正式推出,证监会将支持港交所丰富人民币兑其他货币的汇率期货产品。

  2. 在「债券通」机制下,北向通债券作为抵押品的接受范围将扩大至港交所旗下的三家结算所,南向通债券亦将纳入回购安排,盘活境内外投资者资产。

深化对外合作推广
  1. 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及印尼央行预计于年内启动离岸人民币与印尼盾双边货币交易框架;金管局将拓展离岸人民币与其他货币的直接兑换安排。

  2. 金管局会推动更多在港外资银行直接加入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扩展清算网络;深化与东盟、中东央行合作,加强与中亚、拉美等地区联系,并联同香港银行公会出访印尼,推广香港离岸人民币服务优势。

开发固定收益市场新增长点

34. 香港是安排亚洲机构向国际发行债券的最大中心,2025年经香港安排发行的份额占全球约四分之一。我们会进一步巩固香港国际固定收益中心的地位:

  1. 证监会将完善固定收益市场监管框架,制订接轨国际的发行与交易行为准则。

  2.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港交所合资成立的债券通公司将建立香港电子固定收益及货币交易平台。平台会先发展债券交易,逐步扩展至货币和外汇等交易。

  3. 证监会推动港交所于今年第四季为「互换通」新增一项参考利率1,以反映内地银行间的融资成本,便利国际投资者管理人民币利率风险,并探索推出债券回购集中清算机制,提升市场流动性。

35. 2025年至2026年上半年,在香港发行的数码债券规模稳处领先地位,占全球约五成份额。政府将着力拓场景、推普及:

  1. 恒常发行数码债券,推动创新,包括应用不同数码货币结算,并探索其于数码债券全周期应用(如派息、赎回)。

  2. 金管局于年底前试行外汇基金票据代币化运作,以助银行进一步利用代币化技术优势,全天候高效运用逾13,000亿港元的外汇基金票据,提升资产负债管理效率。

  3. 金管局「代币化债券专家小组」会探讨创新方案,并与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财库局)共同开展法律框架检视的第二阶段工作,促进分布式分类帐技术(DLT)在资本市场的应用。

  4. 迅清结算有限公司(迅清结算)(CMU OmniClear)在今年内建立数字资产平台,提供数字债券发行和交收等一站式服务。

优化证券市场

36. 本港股票市场表现强劲,截至今年8月底的新股集资额超过3,400亿港元,超越去年全年规模。为进一步完善股票市场制度:

  1. 证监会将于2027年就精简招股章程披露要求展开谘询,便利优质海外企业来港上市。

  2. 证监会与港交所推动东南亚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海外企业来港双重主要上市及第二上市,并推进把哈萨克斯坦合资格交易所纳入认可证券交易所名单。

  3. 证监会与港交所于今年第三季展开提升上市机制竞争力的第二阶段谘询,优化须予公布的交易、关连交易、分拆上市等规定,降低合规成本,提高上市公司企业并购、重组及业务分拆的灵活性。

  4. 港交所港股科技板块的流动性已占整体市场超过四成。港交所将于明年上半年就修订特专科技公司上市制度展开谘询,包括检讨市值门槛等。

  5. 港交所正协同市场开展筹备,并会在与内地相关单位协调后推出现货市场「T+1」结算周期;同时与金管局为衍生产品收市后交易引入批发层面央行数码货币(即「数码港元」支付方案),目标于今年内进行真实交易。

37. 我们会深化资本市场的跨产品与跨市场融合和流动性:

  1. 迅清结算营运的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CMU)会分阶段推出全球证券服务;并加强与欧美、中东、中亚及东盟市场连接,便利投资者透过CMU进行全球资产配置。

  2. 金管局与港交所将推进迅清结算与存管及代理人系统(DNS)互联,推动制度和技术突破,探索构建债券与股票资产统一管理框架,释放跨资产协同潜能。

38. 政府会构建多层次金融衍生品体系,强化风险管理和价格发现功能,全面提升市场配置效率:

  1. 港交所会支持业界丰富主题型股票指数、发展多元化债券指数、探索商品指数,并推出更多指数ETF及衍生产品,建立金融指数生态圈。

  2. 港交所的衍生产品市场谘询小组将研究进一步丰富衍生产品生态,包括推出更多短周期股票期权、主题型期货和期权等。

39. 证监会将推动和支持港交所持续提升市场流动性,增强资金灵活性:

  1. 优化跨结算所保证金安排,合并评估参与者在不同市场的可抵销持仓风险,降低成本和提升效率。

  2. 扩大非现金抵押品接受种类,并下调相关费用。

国际资产及财富管理中心

40. 香港今年跃居全球最大跨境财富管理中心,我们将持续构建更具吸引力的资产及财富管理生态圈,包括在有关优化基金、单一家族办公室和附带权益优惠税制的条例草案获立法会通过后加强推广,吸引基金和家族办公室落户香港以及更多环球资金在港管理,并推动产品创新和市场升级:

  1. 于2026年内提交有关便利房托基金(REIT)私有化或重组的条例草案;并于2027年上半年提交为准备上市的房托基金宽免转让非住宅物业印花税的条例草案。

  2. 证监会将精简程序,吸引优质海外房托基金来港双重上市,并于2026年第四季修订守则,促进基金产品创新,扩阔投资者选择。

  3. 继续争取尽快落实把房托基金纳入互联互通。

41. 同时持续吸引多元资金在港配置优质资产:

  1. 推动内地保险资金透过互联互通投资香港ETF,并扩大ETF互联互通合资格产品范围。推动港交所与东南亚交易所互挂ETF。

  2. 取消强积金基金投资合资格指数追踪ETF的总投资上限等限制,促进强积金基金善用本地优质ETF。

国际风险管理中心

42. 香港将进一步完善保险监管制度,构建多层次风险管理体系,打造亚洲顶尖的风险管理中心,以金融安全保障实体经济发展。

强化国际再保险枢纽

43. 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正积极开拓再保险及专属自保保险业务,强化资本市场和保险业的协同效应,打造国际风险转移平台:

  1. 今年已为三间专属自保保险公司批出授权,令总数增加至九间,助力企业建立完备的全球风险管理能力。

  2. 继续推广保险相连证券(ILS),缩窄巨灾风险保障缺口,并检视投资者限制以激活ILS基金交易市场。

  3. 研究修改法例引入「受保护单元公司」(PCC),降低设立专属自保保险公司及发行ILS的成本。

发展专项保险保障新兴产业需求

44. 新兴产业发展会催生大量新型特殊保险需求。政府与保监局将适当地提升业界的承保胃纳,涵盖黄金储存、大宗商品交易、绿色燃料加注等。

构建大宗商品交易生态圈

加速建立国际黄金交易市场

45. 政府会把握黄金市场强劲发展势头,强化发展:

  1. 在2027年首季正式启用香港黄金中央清算及结算系统。

  2. 港交所会在今年内公布以人民币计价及实物交收的全新黄金期货合约细节,提升人民币在贵金属定价方面的国际影响力。

  3.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已于今年7月优化黄金ETF审批制度,提升强积金基金投资黄金ETF的灵活性。

  4. 证监会会优化场外衍生工具监管制度,便利黄金及其他大宗商品交易的风险及资金管理。

  5. 保监局会加强协调业界为贵金属提供保险的安排,并开设贵重物品保险专线,协助投保人对接保险公司。

  6. 金管局正研究外汇基金适度增持黄金和参与香港现货及期货市场,并将现有黄金库存逐步转移至港金结算公司指定仓库。

  7. 政府会设立「黄金专线」,一站式协助海内外金商参与香港黄金交易生态圈,同时推动业界成立黄金行业协会,于2027年举办旗舰活动。

  8. 与香港金融发展局(金发局)合作推出黄金交易相关课程,介绍全链条发展和配套设施操作。

拓展国际金属交易及交割网络

46. 自伦敦金属交易所(LME)于2025年将香港纳入其全球仓库网络以来,仓储面积至今已超过6万平方米,储存超过2万公吨金属。我们会加快构建安全高效、具国际影响力的商品交易枢纽:

  1. 落实实物大宗商品交易半税优惠,吸引更多大宗商品交易商落户或扩展在港业务;研究为黄金和大宗商品交易生态圈的合资格活动提供税务优惠,明年提出方案谘询立法会。

  2. 促进营运商在北部都会区(北都)设立更多LME认可仓库,推动实物交收、融资、风险管理服务集聚。

  3. 港交所计划于今年10月在LME推出「LME上海热轧卷板合约」,拓展内地价格的国际应用场景,提升中国期货的国际影响力。

  4. 港交所争取于2027年内联动指定银行推出代币化仓单融资试点项目,以实物追踪技术推动企业透过商品库存作担保,获取流动资金。

  5. 港交所正建立区块链技术支援的多元资产代币化平台,已纳入Core Climate2上市的碳信用,并于明年纳入LME认可仓库之大宗商品仓单为试点,便利市场灵活配置抵押品和交叉抵押。

  6. 香港海关会研究如何为大宗商品提供清关便利。

  7. 鼓励国际调解院探讨研究设立大宗商品交易专属调解员名册,降低跨境交易风险,吸引更多国际贸易商和金融机构使用香港作为交易及结算基地。

47. 政府将成立由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领导的「大宗商品交易联合工作组」,联同各相关金融监管机构,全方位审视市场机遇及跨交易所合作机会。

绿色、可持续金融发展

48. 2025年香港安排发行的绿色和可持续债券占亚洲区总额约四成,国家财政部亦于2026年首次在香港安排发行人民币绿色主权债券。为进一步完善可持续金融生态圈:

  1. 落实大型公众责任实体在2028年前全面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ISSB准则),提升市场披露质量。

  2. 港交所会推出「绿色股票认证计划」,提升合格绿色证券发行人的市场辨识度,金管局会开展《香港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应用场景新试点。

  3. 港交所Core Climate及香港品质保证局将探索香港参与跨境碳交易,助力国家建设更具国际影响力的碳市场。

  4. 持续举办「香港绿色周」,推广香港可持续金融枢纽的领先地位。

促进金融科技创新

49. 证监会将推动金融科技赋能行业升级:

  1. 完善虚拟资产发牌制度,制订具体监管指引,为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厘清合规路径。

  2. 完善代币化投资产品监管框架,促进黄金及其他合适的现实世界资产的代币化产品在持牌平台发行交易,以及创新产品的推出。

  3. 推动受规管稳定币于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交易、结算代币化货币市场基金,提升香港国际数字资产枢纽的竞争力。

50. 金管局计划于今年年底左右完成EnsembleTX的央行数码货币(CBDC)结算和24/7全天候运作安排,以及探索更多代币化存款应用。

统筹新型金融风险管控

51. 在谨慎管控风险的原则下,我们会致力提升金融科技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及安全性:

  1. 研究优化法律框架,推动科技与电讯等行业加强侦测和删除涉及诈骗(包括滥用人工智能(AI)生成)的内容,目标是于今年年底就建议的法律框架进行公众谘询;金管局将研究运用AI技术分析支付数据,提升银行侦测可疑交易的能力。金管局正推动银行及储值支付工具使用「智方便」多重身份认证功能,首阶段应用于遥距开户的测试已经展开。

  2. 未来量子计算可提升金融服务,亦要求密码技术同步升级。金管局已推出「量子准备度指数」指导业界提早部署,并与研究机构合作稳步推进应用。

  3. 证监会将于今年下半年开展数字资产托管监察系统的运作,并于2027年启动CrypTech项目的大数据市场监察及反洗钱监察组件。

52. 此外,财库局将于2026年内,就加强公司及明示信托实益拥有权透明度的立法建议谘询公众,落实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最新国际标准。

二、国际航运中心和航空枢纽

国际航运中心

53. 香港是国家唯一拥有单独关税区地位的国际航运中心,海运业综合实力连续七年排名全球第四。我们会推动由「吨位大港」向「价值港」升级转型,结合高增值海运服务的优势,建设香港成为「全球航运之都」。

建设绿色加注和贸易中心

54. 我们会就航运绿色能源稳供应、增设施、促交易:

  1. 今年内公布与内地城市构建的首条「绿色能源走廊」,未来形成以香港为中心的「绿色能源走廊」网络,由内地城市供应绿色船用燃料,在港加注或交易。

  2. 于明年启动在青衣南的绿色船用燃料贮存设施的规划申请及其他法定程序,以及于2028年年初进行招标,并便利业界新建贮存设施和改装现有油库。

  3. 支持业界就构建绿色船用燃料交易平台开展前期研究工作及加强推广。

  4. 与本地大学合作,为绿色船用燃料加注和交易提供清晰透明的碳排放计算框架。

强化高增值海运服务生态圈

55. 政府已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优化海运服务税务优惠制度及引入实物大宗商品交易半税优惠,进一步推动香港高增值海运服务业发展。

56. 我们会革新香港船舶注册制度,包括引入「双旗船制」安排3,增加灵活性,配合国际航运业多元商业营运模式。

发展「金融+航运」

57. 香港会依托成熟的海事金融、保险及普通法海事仲裁优势,构建「港资、港法、港保险、港仲裁」一体化生态,提供集船舶融资、合同治理、风险管理与争议解决的全面方案,并提升国际影响力。为推动金融中心与航运中心的高质量联动发展,我们会联同香港海运港口发展局与业界携手探索金融联动航运的可行方案,并就航运保险及船舶融资两大范畴重点研究。

58. 保监局会推动扩大业界「航运专项风险池」的承保能力,更好管理风险。在中国船东互保协会的支持和政府及保监局协助下,香港船东互保协会将在香港开展国际业务。

59. 香港的海事仲裁案件量近年不断上升,政府会继续积极推广香港海事仲裁服务。

推动绿色智慧港口建设和绿色走廊

60. 政府将联同码头营运商,制订葵青货柜码头智能化和绿色化发展路线图,包括引入更多无人驾驶电动车、扩展遥距操作起重机应用,并支持营运商发展岸电设备,包括研究提供港口费优惠以吸引国际班轮使用。

61. 我们会在今年内公布与有贸易往来的绿色港口发展首条「绿色航运走廊」,透过应用绿色燃料及完善加注配套设施等,推动海运航线迈向净零碳排放。

港口社区系统建设

62. 港口社区系统自今年推出以来已有超过8 000家企业登记。透过系统的可信货物流数据成功取得贸易融资的案例超过20宗。我们会进一步:

  1. 以区块链技术开拓离岸贸易货物追踪,扩大系统覆盖面。

  2. 推出「港口社区系统驱动认证计划」,表扬积极参与及推动系统应用的企业。

  3. 藉「未来智慧物流加速计划」资助,更好支持中小企使用创新物流科技方案与社区系统对接。

持续提升「铁海陆江」立体多式联通系统

63. 政府会强化「渝深港图定班列」4和「蓉深港图定班列」5,结合「深港码头通」驳船服务的「铁海」联运,将成渝地区货物运抵香港的时间由两个至四个星期缩短至约三天。营办商亦推出「重庆 —— 钦州 —— 香港」海铁联运服务,配合「天天班」班轮,将香港港口接入西部陆海新通道。

64. 政府会继续探索跨省陆路货运和江海直达运输模式,进一步扩大货源腹地。

65. 政府会研究自动驾驶船舶的香港应用场景、法规考虑和配套,为参与国家以江河多式联运为主的「水水中转」智慧绿色物流模式建设做好准备。

拓展伙伴港口网络

66. 政府将会公布第二批伙伴港口名单,并会引导更多中南美洲远洋航线挂靠香港港口,同时拓展与内地港口的协作,推动于今年内与上海建立「兄弟港」。

成立海事学院

67. 我们会推动在香港成立海事学院,支持具代表性的海事院校落户香港,以「院校企业协作」模式培训高端海运人才,并与业界制订业内跨领域职涯发展路径,深化与国际航运机构的人才培育合作。

推动现代物流发展

68. 在今年内开展「转口商贸区」可行性研究,为高增值物流服务拆墙松绑,以及筹备更新《物流业ESG发展路线图》,推动绿色和可持续物流发展。

69. 洪水桥╱厦村现代物流圈正招收意向书,政府将按业界反馈订定发展模式,目标是最早自2027年年底推出首批土地。

国际航空枢纽

70. 香港在2025年的客运量按年上升15%,达6 100万人次,连接全球超过220个航点;航空货运量为507万公吨,自2010年起第15年成为全球最繁忙货运机场。二号客运大楼离港设施已启用,二号客运廊亦将于明年年底启用,提升机场整体运力。

扩展航空网络

71. 去年至今,政府已与20个民航伙伴更新╱扩大了双边民航安排6或订定新双边民航安排7。我们会继续主动出访南美洲、非洲、中亚、中东及高加索地区等,加快订立新民航协议及扩展航权,协助业界开拓客货源。

72. 香港机场管理局(机管局)会继续推动航空公司开办新航线及增加现有航线班次。截至今年8月底,已有40间航空公司开办了94条覆盖亚洲、欧洲、北美洲及非洲地区的新航线,以及增加了15条现有航线的班次。

打造新型航空产业生态圈

73. 我们会配合国产飞机规模化发展,积极推进高端零部件生产、部件处理及储存、维修支援,以及飞机和部件租赁及销售,并伙拍国际伙伴进行飞机拆解及回收业务,打造具全球竞争力的航空产业链,同时加强机师及航空专业人才培训。

促进可持续航空燃料产业发展

74. 政府已成功带领香港全球领先的可持续航空燃料(SAF)生产基地落户东莞,将于2030年前投产。我们正筹划在香港建设首个SAF混合设施,并研究设立强制使用比例机制和建立绿色能源认证制度等,完善绿色能源产业链,长远供应具竞争力的SAF。

三、国际贸易中心

75.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发表的《全球贸易展望与统计》报告,香港在2025年是全球第五大商品贸易经济体,较前一年跃升两位。香港会巩固及提升国际贸易中心地位,进一步在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中发挥更大作用。

深化出海专班工作

76. 「内地企业出海专班」(专班)自去年10月成立至今,已协助超过340间内地企业在香港进行上市及融资、对接海外标准、取得行业认证和合规安排等,当中约三成把香港设为地区╱国际总部或企业财资中心。

77. 今年6月,我带领内地企业出访中亚,并与当地企业会面开拓商机。多间内地企业成功对接合作项目。专班会持续助力企业拓展中亚业务。

78. 专班将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内地企业「走出去」的平台:

  1. 深化与两地行业协会的合作,为内地企业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支援服务。

  2. 强化与专业组织协作,培训出海相关人才及加强专业服务。

  3. 扩展「跨界别专业服务平台」并新增「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服务,善用香港国际化专业能力,为内地企业应对目标市场要求。

  4. 优化平台配对功能,协助内地企业与香港专业服务商对接及追踪个案成效。

79. 保监局将推动发展对接实体经济的专项保险业务,为「出海」企业分散及管理风险。

80. 政府会继续协助本地传媒发展香港以外的网络,说好「香港故事」。

构建高增值供应链服务中心

81. 国家健全海外综合服务体系、引导跨境产业链、供应链合理有序发展,为香港带来重大发展机遇。自2024年《施政报告》提出构建「高增值供应链服务中心」以来,政府持续优化策略,吸引内地企业利用香港作为其供应链服务中心。

82. 香港将更好对接国家现代化产业体系,包括传统产业升级转型、培育壮大新兴支柱产业,让企业可藉本港在国际金融、贸易、航运、科研、品牌、设计及展览等方面的优势和国际网络,更好对接海外供应链及开展国际业务。

争取更多金融机构设立总部

83. 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自愿的前提下,鼓励资本实力较强、合规内控水平较高的内地金融机构在香港设立国际总部,整合其境外业务和管理职能,并依法合规支持主要中资券商对香港子公司的增资计划,并用好香港作为风险管理及资本市场业务的簿记中心。

推动企业在港成立财资和采购中心

84. 政府已完成检讨适用于企业财资中心的税务宽减措施,并就建议为经预先批核的企业财资中心及关联公司提供额外税务优惠和弹性完成公众谘询,目标是于2027年上半年向立法会提交修订条例草案。

85. 我们会透过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包,因应个别企业的投资计划和对香港经济的实质贡献等,提供5%或半税的优惠税率,吸引高增值企业在港设立从事供应链管理和采购业务的总部或区域总部。

壮大创科企业

86. 政府今年1月推出「创科加速器先导计划」协助创科企业加速成长,吸引海内外具经验的专业创科企业服务机构在港建立加速器基地。

87. 其中一间已于数码港设立加速器基地,服务近100家会员企业,包括八家上市公司,总市值逾1,800亿元,聚焦AI、具身智能与机器人、新能源、新材料及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并善用本港创科生态、应用场景、资本市场及海外网络,助力创科企业出海。

88. 「低碳绿色科研基金」亦支持香港科研机构及公司在香港和内地进行研发,发展具商用潜力的低碳科技,助力更多绿色科技及产品出海。

以供应链服务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89. 发展局与内地相关机构签署合作协议,建立工程建设标准化协同机制,共同编制「湾区标准」,协助本地与内地建筑企业善用香港检测认证等专业开拓全球市场,并透过举办国际会议及大型活动,展示先进建造科技,巩固香港国际基建中心地位。

90. 政府将成立「纺织时装业高质量发展专责组」,由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担任组长,协同官方和业界代表,从创新科技、时装设计、供应链管理、可持续发展和品牌推广、培育人才等领域,统筹及推动纺织时装业高质量发展,协助业界联动内地与海外市场。

推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全面升级

91. 继2024年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签署进一步开放内地服务贸易的修订协议后,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商经局)将与国家商务部签订合作备忘录,继续协同推动CEPA全面升级,深化与内地服务业合作,进一步扩大内地市场准入和开放领域。

拓展国际经贸网络

92. 我们会继续深耕欧美、东盟、中东等市场,积极探索中亚、非洲等新兴市场,以及重点开拓具备潜力或策略性的经济体,深化经贸合作。

93. 随着驻吉隆坡经济贸易办事处(经贸办)正式投入运作,四个驻东盟国家的经贸办会深化香港与东盟及周边亚洲国家的经贸和投资推广。

94. 我们正探讨在哈萨克斯坦设立经贸办,同时会结合现有经贸办、香港贸易发展局(贸发局)及投资推广署的网络,在重点中亚国家开展经贸和投资推广。

95. 我们刚于上周与孟加拉国签订新投资协定,将会争取尽早与卡塔尔和秘鲁签订投资协定,并正与沙特阿拉伯和埃及探讨新投资协定,以及积极与哈萨克斯坦及乌兹别克斯坦就签订新投资协定展开磋商。

推动数字贸易发展

96. 「贸易单一窗口」第三阶段服务全面推出后,把进出口报关单及不同运输模式货物资料纳入单一平台,有助业界提升效率,节省营运成本。

97. 政府将扩展与海关总署的「一单两报」安排至更多贸易文件及运输模式,同时推进与东盟「单一窗口」的连接,并于明年年中将「贸易单一窗口」接驳金管局的「商业数据通」(CDI),便利银行参考贸易数据处理融资申请。

98. 政府会于今年内提交推动「企业对企业」贸易文件电子化的条例草案,为企业减省行政成本,提升贸易可追溯性。

99. 金管局会探索更多代币化存款应用,包括与内地合作研究贸易融资用例,并在年底前完成试点交易。

推进会展业发展

100. 政府正按计划推进湾仔北重建项目,以扩建会展及相关设施8,并将成立由财政司副司长领导的专责小组督导项目。贸发局会在明年年初就项目发展模式向政府提交建议。

101. 政府已预留1亿元,吸引具崭新元素和高质素的大型国际展览落户香港。首个引入的国际旗舰展览将于11月举行,以超级游艇及高端生活品味为题,汇聚国际顶尖品牌。

四、国际创新科技中心

人工智能应用与风险治理

102. 过去数年,政府已采取AI发展与治理并重、制度与产业并行的策略,包括发布指引,为社会提出风险管理和应用建议;已成立香港人工智能研发院,推进上游研发与成果转化;以及成立由财政司司长主持的「AI+与产业发展策略委员会」,加快AI发展与应用等。

深化AI应用和发展

103. 政府会加大推动各行各业应用AI,持续在鼓励创新与保障安全之间取得平衡,提升香港AI发展的国际竞争力。

AI金融应用

104. 金管局「生成式人工智能沙盒」已升级为跨机构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沙盒++」,将应用场景和参与界别由银行扩展至证券、财富管理、保险、强积金等金融领域,新一轮入选项目将在今年内开展测试。

105. 金管局亦透过「人工智能生成网络风险专责小组」作出评估和应对;并为银行制定「网络防卫韧性测试框架」,以及把首份跨行业「网络地图」(Cyber Map)9项目常规化,持续强化风险管理。

106. 保监局「人工智能促进计划」已吸纳十家大型保险公司承诺在港设立AI卓越中心,培育人才及分享经验。

107. 证监会将与科创企业合作研发监管科技,深化业界认知及加大培训。

AI医疗应用

108. 医务卫生局(医卫局)会联同卫生署、医院管理局(医管局)、香港医学专科学院和医学实证与临床卓越研究所(医卓所)等,协调医疗界有序引入及善用AI技术。

AI法律应用

109. 律政司会推出短期资助计划,鼓励法律业界更广泛采用法律科技(包括运用AI技术),提升竞争力。

AI建筑应用

110. 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将提升自主研发的AI+「智筑目」项目管理平台,以AI分析地形、山势、景观、风向、日照等,自动调整公营房屋的规划布局,并在2027-28年度开始应用于所有新项目规划。

AI交通应用

111. 为推动自动驾驶车辆无人化、规模化及商业化发展,运输署已发出九个先导牌照,让超过60辆自动车在多区测试;下一步是在今年内开始接受自动车营运商就个别项目商业化运作的申请,并推动「航天走廊」自动驾驶运输系统成为首个在港商业营运的项目。

112. 我们会推出更多自动车应用场景,包括:接驳高铁西九龙站与机场快线九龙站的自动车,预计在2027年第二季启用;以及香港国际机场海天中转大楼的跨境客车,试行以自动驾驶技术行驶港珠澳大桥,这将是首个跨境及高速公路的自动车应用场景。

AI社福应用

113. 政府会拨款3亿元,成立「社福AI实验室」(WelfareHK.ai),识别AI在社福服务的应用场景,资助开发及试行AI技术方案,包括分析社福设施的服务使用情况,以更精准对接使用者的需求。

AI旅游应用

114. 香港旅游发展局(旅发局)会于今年年底起,在Discover Hong Kong引入AI个人化旅游建议功能,结合第三方数据平台,在地图应用程式增设旅发局专属的智慧旅游页面。

AI广播应用

115. 香港电台会加强利用AI技术及新媒体平台,提升制作质素及效率,拓展观众群。

支援中小企AI升级转型

116. 政府会优化「数码转型支援先导计划」(DTSPP),以配对资助,支援更多中小企应用AI及网络安全相关方案。「BUD专项基金」10亦为企业推行包含AI元素的项目提供更针对性的资助。

117. 香港生产力促进局(生产力局)将拓展「数码不求人」平台功能,整合AI辅助的中小企谘询服务,并协助企业评估和应对网络安全风险及应用AI;亦透过「AI with HKPC」计划的培训和展览等,加强社会(尤其中小企)的AI认知与应用。

推动全民AI培训

118. 政府会在「全民AI」普惠计划下,至2028年首季将推出超过200项培训课程及活动,分层次推广AI认知与负责任应用,协助普罗市民、大学生、年轻研究人员和专业人士利用AI专业赋能,并支援在职人士和中小企用AI作实务提升。

119. 政府亦将推出「机器人走入社区」试验计划,提升市民对具身AI的认知,促进数码共融。

120. 升格后的技能提升局会于明年上半年推出为期18个月的AI技能提升计划,包括针对AI职场应用的免费全民网上课程,修毕者可免费选修涉及AI在不同行业实务应用的短期进阶课程,预计可惠及至少4万名雇员。

风险管治

121. AI技术发展日新月异,是数字时代核心发展动力,在推动产业升级、便利社会生活的同时,亦带来新问题,包括滥用AI犯罪、使用者责任、未成年人的保护、智能体(AI Agent)的管控、就业影响等。

122. 为实现技术向善、安全可控,政府的人工智能风险治理策略聚焦七方面行动:打击利用AI犯罪、保护未成年使用者、建立规范AI伦理道德的治理框架、推广应用安全、厘清产品导致意外的责任、制定AI Agent安全管理指引,以及研究广泛使用AI所带来的影响。

123. 政务司司长将统筹推进以下工作,并在数字政策办公室(数字办)设立AI专员协助各政策局的有关工作:

  1. 打击利用AI犯罪:

    1. 研究立法规管深伪相关罪案:法律改革委员会的电脑网络罪行小组委员会正循「借助电脑网络的罪行」11检视现有法律,会适时就包括如何应对以深伪技术制作色情影像,以及进行网络诈骗及欺诈,征询公众意见。政府会因应法律改革委员会的建议,研究制订相关法律。

    2. 立法赋权下架网上潜在金融诈骗内容(包括AI诈骗):财库局会就优化法律框架,推动科技与电讯等行业加强侦测和删除涉及诈骗(包括滥用AI生成)的内容,于今年内进行公众谘询。

  2. 加强保护未成年人使用者:教育局会在《价值观教育课程架构》(2026)下,支援学校教导学生以正确的价值观和态度善用和慎用AI工具与资源。于律政司领导的工作组辖下成立「儿童使用社交媒体」专责小组,统筹相关政策局╱部门检视儿童使用社交媒体(包括AI互动)的风险,以及有否需要采取更具针对性的应对方法,包括立法及行政措施。

  3. 推动市场评估AI道德风险:创新科技及工业局(创科局)会挑选试点部门,在采购面向公众的AI服务项目时,要求投标者遵守数字办发布的AI指引,并须就其所采用的AI技术作出安全和道德合规申报。根据试行结果,申报要求将逐步延伸至所有政策局及部门,确保政府推行的AI服务项目皆符合安全与道德的标准。

  4. 推动各行业安全有序应用AI:数字办会主动联系并推动行业机构制订不同行业AI应用指引、认证及治理框架,并提供专业意见和支援。金管局及保监局已制定行动计划,以推动负责任AI应用及促进从业员技能发展。证监会将督导机构建立健全管治框架、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措施。

  5. 研究AI产品导致意外的法律责任:律政司领导的工作组将会就AI产品可能导致的意外或损害的责任问题,检视现行法律是否足够,并研究以立法或规例(包括实务守则╱行为守则、指引等软法)处理。

  6. 推出指引管理AI Agent:AI Agent能自主整合和执行多重任务,提升效率。数字办正于政府内部试行AI Agent,并已在部门应用指南加入相关规范12,将按实际应用经验,明年与香港人工智能研发院发布全社会适用的AI Agent安全管理指引。

  7. 研究AI带来的就业影响:劳工及福利局(劳福局)即将公布的人力推算中期更新报告,将分析AI应用对香港劳动力市场的影响。我们会相应制订技能提升、人才培训及转型支援等措施。

优化创新科技发展体制建设

124. 香港正全力建设立足大湾区、辐射全国、联通世界的国际创新科技中心。我们会推动科研成果加速转化及产业化,壮大新型工业化产业体系与新兴产业布局,汇聚全球顶尖人才;亦会加快智慧政府、数码基建及应用场景建设,带动公共服务数智化,推展由中小学到职场的数字教育。而且,我们汇聚国际资本,提供多元化融资,并以北都建设为契机,扩大承载空间及规模效应,全速巩固创科产业的竞争力。

推进「三大创科园区13,五大研发机构14」建设

125. 香港「三大创科园区」分别位处新界北都、白石角和香港岛薄扶林,形成「北、中、南」布局。

  1. 北部的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香港园区(河套香港园区)于2025年年底正式开园,推动生命健康科技、AI与数据科学、先进制造与新能源产业,以及高端生产性服务业。

  2. 中部的科学园集聚约16 000名科研人才、约1 800间企业,与九龙塘的创新中心,以及位于大埔、元朗、将军澳的三个创新园联动,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香港科技园公司(科技园公司)将继续为创科企业提供基础设施、培育计划及一站式支援服务。

  3. 南部的数码港定位是香港数码科技枢纽、AI加速器,亦是「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至今已为超过2 400间企业提供资金、办公空间、伙伴网络、海外市场拓展等支援,累计29间园区企业上市。数码港会继续聚焦AI、数据科学、区块链、网络安全及金融科技领域,支持企业融资出海及人才培育。

126. 香港至今已培育约20家独角兽企业,企业涵盖金融科技、AI、物流创新、Web3与区块链、生物科技及智能制造等新兴产业;另外约有5 200家初创企业。这些企业不少植根于本地大学,并于香港科学园、数码港等落户发展,印证产学研协同成效。

127. 为推动产学研融合,助力国家前沿科技攻坚,政府以「五大研发机构」为重点布局:在生产力局和香港应用科技研究院以外,创建了三所高质量研发院,包括:

  1. 香港微电子研发院(微电子研发院),已于2024年成立。

  2. 香港人工智能研发院,预计于今年内开始运作。

  3. 生命健康研发院,今年内基本完成筹建。总院将聚焦「人工智能+生命科学」,而本地大学领导的三间分院,则会按各大学的科研优势,例如先进诊断技术、新一代预防技术及治疗、老年相关疾病等,制订重点发展方向。

加速构建香港新型工业化产业体系

128. 政府加快推动中游成果转化落地,支持下游产业发展工作已渐见成果:「新型工业化资助计划」提早一年完成智能生产线数目有关的目标,至今已支持了80宗申请,涉及超过130条智能生产线,成功拉动接近17亿元的总投资额;至于2024年推出、支持生命健康科技与先进制造等策略性产业在香港设立新智能生产设施的「新型工业加速计划」,也已公布支持九个项目,涉及总投资额超过40亿元。

129. 为加速「新型工业化产业体系」建设,我们参照内地专精特新「小巨人」计划及海外经验,已于今年6月推出「新型工业菁英企业培育计划」,重点扶植培育一批在港发展、具高增长性的企业。计划已收到过百份提名,结果于今年内公布。

130. 我们会于今年内公布「香港新型工业化中长期发展方案」,确立以「高科技、高增值」为核心的新型工业化发展路径,加快壮大具策略价值的新兴产业及生产性服务业,布局未来产业。

加大力度支持初创企业

131. 政府会加大力度支持本地初创企业:

  1. 预期今年内正式启动「创科产业引导基金」。现时已初步甄选约20间基金经理公司,并正筹募资金成立子基金。

  2. 预留额外10亿元予「创科创投基金」优化计划,甄选更多基金经理公司参与。

  3. 已整合创新及科技基金下有关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资助计划15为「新型工业化支援计划」,以更聚焦推动科研成果落地及新型工业化。其他资助整合检讨将持续进行。

  4. 以「耐心资本」构建创科金融生态圈。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港投公司)至今获超过200个投资项目,涵盖硬科技、生命及健康科技、新能源及绿色科技等,当中11家企业已在香港上市,另有逾30家已申请或计划于2026年申请在港上市。此外,约70%已开展或正拓展海外业务。港投公司会继续牵引国际长期资金跟投。

支持大学科研成果转化

132. 政府一直透过创新及科技基金,向指定大学的技术转移处提供额外资助(2026-27年度的最高资助额为每所大学1,280万元),并通过「大学科技初创企业资助计划」16和100亿元的「产学研1+计划」,支持科研成果转化及商品化,后者自2023年推出后已批出73个不同科技范畴的项目,政府承担额超过30亿元。

研究设立香港创科应用场景促进中心

133. 创科局将支持科技园公司研究设立「香港创科应用场景促进中心」,透过精准配对公私营界别的应用场景需求,以及三大创科园区的创科企业和五大研发机构提供的创新技术解决方案。中心将成为创新技术的首发平台,协助对接行业标准并获取市场认证,助力创科企业出海。

加快创新科技产业发展

医疗创新及产业链建设

134. 我们会加快国际医疗创新枢纽建设,逐步完善药械产业链,由研发转化、临床试验、规管制度,到打入大湾区、国际市场及资本市场,加速建立完整生态圈,形成规模效应,汇聚全球药械企业、人才和资金,与「金融+」策略深度融合,配合国家发展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新兴产业的战略部署。

135. 在推动药械注册、规管及研发转化方面:

  1. 香港已成为药品检查合作计划(PIC/S)会员机构。在国家药监局的指导下,正加快生物医药生产企业对标国际规则,促进其创新药物在港注册。同时,香港已经以观察员身份加入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ICH),现正筹备成为其监管机构成员。

  2. 过去三年,政府推动药械规管改革,包括推出「1+」新药审批机制及分阶段实施新药「第一层审批」。下一步是于今年内成立「药械监管中心」,并提交规管医疗器械的立法建议,长远使中心成为国际认可的药械权威监管机构。

  3. 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临床试验所(试验所)已成立,透过「大湾区临床试验协作平台」,发挥河套「一区两园」、「一所一中心」的协同效应,推动示范性多中心临床试验;同时完善临床试验基础设施,配合药物审批机制改革,为创新药械企业提供一站式支援。

  4. 透过试验所下的「真实世界研究及应用中心」,积极推动业界应用真实世界数据,协助创新药械加快在香港、内地及海外注册。

  5. 明年成立「国际临床试验学院」,建立「大湾区临床研究人才储备库」。

  6. 政府会在未来三年共拨款9亿元,透过医疗卫生研究基金持续资助具转化潜力的创新医疗科研,聚焦癌症防治、临床试验及数码医疗等领域。

  7. 于今年12月主办全球医疗器械法规协调会周年会议。适逢该会成立30周年,届时将汇聚全球专家在港,就全球医疗器械监管进行高层次和专业讨论。

136. 医管局将筹设医创融汇办公室(HA-TCH)(HA Technology Convergence Hub),以需求主导为原则,通过真实场景和临床应用的互动,加快医疗创新技术落地,并透过与持份者合作,在医管局设施设立医疗科技示范基地,引进创新药物与设备,同时建立需求反馈机制,将临床实际需求适时传递药械企业。

推进低空经济生态圈发展

137. 政府致力打造香港为低空创新应用亚太区枢纽。低空经济「监管沙盒」已促成多项应用恒常化,至今批准恒常化项目超过140个,涵盖无人机进行建筑物外墙清洗、基建勘察、设施巡检、汇演、物料吊运及低空技术评估。我们会进一步推展低空经济「监管沙盒X」试点项目,并拓展应用场景。现已有约十个项目开展测试,涵盖无人机交通管理系统演示及非传统航空器等。

138. 现时市场已至少有15间保险公司为各类无人机提供低空经济产品。保监局与业界将全力支援政府拟为非传统航空器(例如重量超过150公斤的载人飞行器)制订的规管框架。

139. 政府会制订「发展低空经济规划行动纲领」,行动包括:

  1. 与内地紧密合作,尽快实现跨境低空物流试飞,并逐步拓展大湾区低空跨境物流网络。

  2. 推展低空基础设施技术研究,开展智能低空交通管理系统建设,目标在2028年逐步落实,并配合相关监察、执法、气象观测、三维空间数据系统等,优化低空空域管理。

  3. 为重量超过150公斤的非传统航空器,开展法例草拟工作。

布局前沿科技发展

140. 创科局将增设「前沿科技专组」以布局前沿科技发展,涵盖AI、新能源、新材料、航天、量子科技等,探讨技术及产业发展,并向「创新科技与产业发展委员会」作汇报,协助制订政策和产业部署。

支持深空探索 推动商业航天发展

141. 航天科技是前沿科技发展关键领域之一。在国家大力支持下,香港首次有载荷专家黎家盈参与国家载人航天飞行光荣任务。这不但显示国家对香港在推动前沿科技发展和人才的认可,亦体现国家对香港的支持和关心,全港市民深感振奋。

142. 为支持航天科技发展,政府的「InnoHK创新香港研发平台」已累计资助了三十多所涵盖多个科技范畴的研发中心,其中两所聚焦航天任务;政府亦推出「前沿科技研究支援计划」,以促进国际合作和吸引海外顶尖研究人员。

143. 全球航天发展已由科研探索,扩展至成果转化和商业营运;航天产业亦从政府主导的高轨模式,转为商业主导的低轨(LEO)星座格局。根据国际电信联盟(ITU)最新数据,中国申报卫星总数已超过20万颗,进入规模化发展新阶段,内地企业就国际规则对接、合规标准及专业服务的需求亦随之大幅上升。

144. 香港拥有成熟的普通法体系、国际化的监管环境,以及法律、金融、保险等专业积累,能成为内地商业航天企业走向国际的重要桥梁。我们将积极支持航天科技研发和商业航天发展,包括:

  1. 创新科技署会推出新一轮航天科技特别项目征集,重点支持与国家航天任务相关的科技研究,涵盖卫星技术、太空探测仪器、航太材料、遥感技术等。

  2. 政府将于今年内公布简化低轨卫星牌照审批安排,吸引相关企业及人才来港发展。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通讯办)会积极协助卫星营办商进行卫星轨道及频谱使用的国际协调工作,并提供牌照申请支援。

  3. 推动未来6G应用场景发展,包括低空经济、低轨卫星等。通讯办会多管齐下促进流动网络营办商加速技术演进及重整频谱,扩展流动网络基建以配合未来发展所需,并推动6G技术及频谱规划与内地接轨。

  4. 港交所将研究优化《上市规则》第18C章,以吸引航空航天等新兴产业企业来港融资,巩固新经济企业融资枢纽地位。

  5. 港投公司通过耐心资本为未来产业作前置布局,包括透过投资及生态圈建设,协助内地商业航天企业「出海」。

  6. 保监局与业界将研究商业航天发展衍生的系统性风险,以及香港的市场功能定位,并根据研究成果就相关保险产品发展作出建议。

  7. 加强航天创新科普教育与人才培育,包括增加明年香港太空馆举办的「少年太空人体验营」名额,让35名学生亲身参观国家主要航天及天文设施;亦支持本地院校推动航天相关课程,长远培育人才。

  8. 政府飞行服务队将于2027年第二季成立专队,与相关机构合作推展「航天逐梦青年计划」青少年航天及航空科技教育活动,加强香港青年对国家航天事业的发展和成就的认识,并培养他们对投身航空和航天事业的兴趣。

五、国际高端人才集聚高地

145. 去年,香港世界人才排名第四,教育竞争力全球第三,五所大学跻身全球百强。我们会一体化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健全战略统筹实施机制,强化院校、科研机构、创新平台及企业的人才集聚培养功能,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及国家战略需求协同育才;完善青年创新人才的发掘、选拔及培养机制;针对性引进国家和香港发展所需人才;加强招揽海外人才的策略和主动性,打造「留学香港」品牌,全面提升竞争力,建设香港作为国际高端人才集聚高地。

深化国际教育枢纽建设 打造「留学香港」品牌

146. 为进一步推广香港专上教育,吸引全球优秀学生,教育局已成立「留学香港专班」,并举行了首届「留学香港周」,以及历来最大规模的2026亚太国际教育协会年会暨展览。首届应用科学大学(应科大)联盟国际论坛亦顺利举行,汇聚全球教育翘楚就专上教育重要议题及最新趋势交流。

147. 政府会全力建设国际专上教育枢纽和国际高端人才集聚高地:

  1. 推展「Hong Kong: Your World-class Campus」国际宣传,并于目标地区(例如「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举办展览。

  2. 在2026/27学年,各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资助大学计划在中国内地及海外举办超过160次招生活动,招揽全球优秀学生。

  3. 延长本港大学的大湾区校园毕业生纳入「留港╱回港就业安排」试行安排,为期两年,让更多优秀人才留╱来港就业。

推进学生宿舍质与量发展

148. 发展局联同教育局于2025年7月推出「城中学舍计划」,拆墙松绑,鼓励市场以自资和私营方式将现有商厦改装或重建为学生宿舍。计划至今已有41宗申请获确认资格,提供约10 800个宿位。发展局亦会在本财政年度内推售首幅学生宿舍用地,由市场竞投兴建新宿舍。

149. 私营学生宿舍市场的蓬勃发展,显示持份者对香港教育的信心。教育局将协助香港直资学校议会制订《学生住宿设施营运实务守则》,订立住宿设施、卫生、安全、舍监安排等方面的标准,让有意参与提供住宿设施予非本地(特别是未成年)学生的营办商遵从,为来港学生提供适切住宿。

推进直资学校及国际学校发展

150. 教育局会持续推进「直资扩容」计划,加强宣传和吸引海外学生,鼓励更多直资学校录取非本地学生。现时已有48所直资学校获接纳参与计划,今年9月起陆续录取新海外学生。

151. 政府计划于明年内批出北都或其他地区的用地发展国际学校,满足社会需求,配合人才发展。

优化人才的签证安排

152. 为更聚焦吸引本港发展所需人才,促进人才交流和培训,我们会:

  1. 研究在「人才清单」加入更多与AI应用相关的人才类别,丰富现时涵盖60项本地人才短缺的专业(包括金融、医疗和创科专才等)清单。

  2. 放宽初创科企人才在「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高才通)下的续签要求。外来人才如在港开办初创业务,可能因企业创始阶段营运未稳而收入较低,申请续签时面对较大的不确定性。获指定公营机构支持的初创科企经营者将可在申请高才通续签时获豁免提供公司收入证明等要求,便利他们在港发展。

  3. 扩大「特邀人士入境便利计划」,由现时东盟成员国扩展至中亚和中东国家及地区,并容许所有政府政策局和部门透过计划发出邀请,促进经贸往来和交流。

  4. 新增签证类别,容许非本地人士来港参与政府政策局和部门认可的短期培训课程,助力香港发展为区域培训中心。

注1: 「内地银行同业之间的七天回购定盘利率」(FDR007)

注2: Core Climate是港交所于2022年10月推出的国际自愿碳信用交易平台,专门为全球的企业、投资者及项目拥有者提供优质的自愿碳信用产品与减排项目的交易、托管和交收服务。

注3: 引入「双旗船制」,即在暂停原有船东注册下在其他船舶注册地进行转管租约注册的安排。

注4: 「渝深港图定班列」是连接重庆、深圳盐田港和香港的定时定点铁海联运货运班列。

注5: 「蓉深港图定班列」是连接成都、深圳盐田港和香港的定时定点铁海联运货运班列。

注6: 内地、以色列、马尔他、土耳其、哈萨克斯坦、卢森堡、越南、卡塔尔、印尼、泰国、巴西及阿塞拜疆。

注7: 智利、秘鲁、波兰、多哥、阿根廷、厄瓜多尔、古巴及乌兹别克斯坦。

注8: 当中涉及的湾仔北三座政府大楼及港湾消防局用地的用户将于2028年内全部迁出。

注9: 「网络地图」显示金融机构与主要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在业务及技术层面的相互连接关系。

注10: 「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的专项基金」

注11: 即通过使用电脑、电脑网络或其他形式的资讯及通讯科技,使犯罪规模或范围得以扩大的传统罪行。

注12: 例如AI Agent只宜用于标准化、重复性的内部政务,不得直接面向公众作决定,亦不得取代人员的专业判断;高风险动作须维持人为监督,禁止把机密或个人资料输送至外部平台,上线前须完成风险评估,并严格控制权限、隔离运作环境及保存操作纪录,确保安全、可控、可追溯。

注13: 三大创科园区为河套香港园区/新田科技城、科学园和数码港。

注14: 五大研发机构为生产力局、香港应用科技研究院、香港微电子研发院、香港人工智能研发院和生命健康研发院。

注15: 即「新型工业化资助计划」、「新型工业化及科技培训计划」及「制造及生产线『升』级支援先导计划」。

注16: 「大学科技初创企业资助计划」至今已向超过700间大学初创企业批出逾6.5亿元的资助,支援指定大学的团队创业并把科研成果商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