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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主要官员问责制

58. 主要官员问责制的建立,是特区政府行政机关以至香港整个政治体制的一项重要的制度改革。经过一年半的实践,我们认为问责制切合香港政治发展的需要。我们清楚知道,重大的政制改革需要长时间的发展和不断的改进,才能达至完善。未来需要做的,是在汲取过去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问责制。我们会着重问责官员的政治工作,加强与社会的联系,听取有关业界及组织的意见,掌握民意,配合政策制订。

59. 我们的目标,是要建立一个政治上具备领导能力、贴近民众、敢于创新、勇于负责、高度团结、长于与社会合作、高透明度及拥有良好行政效率的政府。

   
 
   

 

2004 | 重要告示
修订日期 : 200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