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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中心

17. 我們需要鞏固和提升香港作為亞洲區內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這符合國家和地區的利益。香港在金融方面的領先地位,由多項因素綜合形成,包括我們的法治精神、市場制度、貨幣完全流通、產權保護、基建設施、企業管治、資訊開放、辦事效率、營商方便以及與國際接軌等。但要持續領先,我們必須繼續推動開放。例如,我們要拓寬來港上市企業的來源,為此盡快修訂上市規則,鼓勵更多不同地方具規模和合資格的外國企業前來掛牌招股。要繼續提升我們的監管水平,與國際標準看齊。財務匯報局明年年初投入運作,將有助加強企業管治及對投資者的保障,確保達到國際一流水準。我們還將籌辦亞洲金融論壇,提升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

18. 香港辦理人民幣業務已積累了兩年經驗,運作暢順。人民幣業務是我們配合國家政策,全力發展的主要方向。國務院現正積極研究進一步擴大在香港經營人民幣業務的範圍,包括允許香港進口商以人民幣支付從內地的直接貿易進口,以及在香港發行人民幣債券。特區政府已經為這兩項新業務的早日出台做好充分準備。

19. 香港可因應內地市場的需要,發展多元化的風險管理工具市場。我們會就發展商品期貨市場作深入研究。我們也努力爭取吸引內地保險機構的部分境外金融投資業務。香港國際化的保險及再保險市場,可以為內地發展迅速的保險業提供再保險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