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7 Policy Add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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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家庭

36. 今年我就施政报告谘询各界期间,多个团体向我提出:要更有效处理众多复杂的社会问题,关键在于建立以家庭为核心的支援网络,巩固亲密和睦的家庭关系。我非常认同。社会问题往往源于不同的家庭问题,例如家庭成员缺乏适当的关怀和照顾。无论是长者、妇女、青少年、儿童等都是各自家庭的成员,解决社会问题须从支援和强化家庭出发,推动家庭成员承担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建立爱心关怀、彼此扶持的关系。社会福利措施应该是加强而非削弱家庭的功能。现时不同的决策局和部门都有涉及与家庭相关的政策和措施,亦有分别处理青年、妇女、长者等事务的委员会及相关组织。

37. 要强化家庭功能、以家庭为核心提供各种支援,以及促进亲密和谐的家庭关系,我们需要新的思维、新的观念。一个值得考虑的做法是设立一个综合、整体、高层次的家庭事务委员会,负责支援家庭的政策和措施。委员会可融合现有处理不同年龄和性别人士事宜的各个委员会,集中资源,从跨政策范畴的角度研究和处理问题,令工作更有效、更协调。委员会亦可根据不同时期的实际需要,在其下设立负责特定范畴的专责组织。政府会在未来半年认真研究可否成立这个委员会,以及所需要落实的组织调整和资源调配。我们最重要的考虑,是这个新机构能否提高我们推行社会政策的效益,及有利于建设和谐社会。研究报告将于明年年中前完成,具体决定可由下一届政府作出。

38. 政府将加强各综合家庭服务中心的服务。政府会继续投入资源,推动家庭教育,今后一段时间尤其会注重家长教育,提供婚姻辅导和宣扬父母责任。妇女事务委员会也积极推动优质家长教育。政府也通过社区网络,推动家庭之间互相支持。

39. 现时最普遍的家庭模式,仍是由夫妇与未婚子女组成的核心家庭。但已婚子女与上一代以至兄弟姊妹之间,即扩大式家庭之间,普遍仍然维持紧密的关系和互相帮助的情义。已婚子女供养和照顾父母、祖父母帮子女照顾年幼孙子女等例子彼彼皆是。两代之间,以至已婚兄弟姊妹之间关怀照顾,互相扶持,是应予鼓励和弘扬的传统家庭美德。政府已有不少以支持扩大式家庭为目的的政策,譬如公屋编配政策鼓励已婚子女与父母同住、或者住同一个屋邨,而税制之中,就有为供养父母和祖父母与及兄弟姊妹所提供的免税额等。政府会进一步研究如何加强对扩大式家庭的支持。

40. 政府已由七月一日开始实施首阶段五天工作周,以改善员工的家庭生活质素。我很高兴看到有多家商业机构也响应实施五天工作周,引入这项家庭友善的措施。特区政府会继续与企业及非政府机构积极合作,研究推广及深化种种家庭友善的措施,如推行弹性工时、半职岗位、在家上班等。

41. 我们准备对家庭暴力条例提出修订,配以一系列预防、支援及专门服务,包括强化社会福利署的二十四小时热线服务、设立为家庭暴力及性暴力受害人服务的危机支援中心、并为受害者家庭成员提供支援。另外会加强妇女庇护中心功能,继续推动建立互助网络,并主动接触高危家庭,及早介入处理他们的问题。对有残疾成员的家庭,我们会继续提供支援。我们会加强社区的心理健康外展服务,提升家庭成员对心理健康的认识,及对有需要人士提供辅导。

42. 建构家庭友善的社会,是一项全社会工程,需要各方面,包括社区、邻里、学校、商界、传媒、宗教团体、非政府机构等,与政府一起积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