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方向
 
施政报告

还富于民

70. 在参与行政长官选举时,我向市民承诺:若财政状况许可,任内会实行减税,包括逐步削减薪俸税及公司利得税至15%。二零零六至零七年度实际综合盈余较二零零七至零八年度财政预算案中的修订预算增加约三十五亿元。二零零七至零八年度至今的政府收入数字显示,部分项目的收入将较预期理想,我因此决定推行以下宽减措施:

(一)  减税:我与财政司司长商量并取得他的同意,在此宣布在二零零八至零九年度削减薪俸税标准税率至15%。至于公司利得税,影响政府经常性收入较大,我会采取较审慎的态度去处理,因此会在二零零八至零九年度首先削减一个百分点至16.5%。政府收入会因这两项措施每年减少约五十亿元。若经济表现持续强劲,政府财政状况又保持良好的话,我们会在往后的财政年度考虑对利得税作进一步宽减。

(二)  减差饷:财政司司长已宣布宽免本财政年度首两季差饷,我再宣布以每户最高五千元为限,宽免最后一季差饷,政府收入会因此减少二十六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