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报告
五、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
128. 香港法律制度健全,与国际高度接轨,是全球唯一实施中英双语普通法制度的地方。我们会加强推广香港法律服务,深化调解文化,强化香港国际法律枢纽及「调解之都」地位。
国际调解院总部开展运作
129. 国际调解院履行《联合国宪章》规定以调解等和平方式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使命,总部设于香港,反映中央政府对香港的重视和国际社会对香港发展的信心,亦巩固香港作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定位。
130. 政府会全力支持国际调解院的工作,并会积极举办国际会议、专业培训、实习计划等,争取香港青年和法律人才参与和服务国际调解院的工作,为香港培育更多国际调解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