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 律政司会在国际调解院总部旁兴建香港国际法律事务大楼,汇聚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学院总部和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机构等设施。
132. 律政司副司长专责推广香港法律服务,协同其他专业服务如会计、金融等,支援内地企业出海需要。
133. 政府会持续推动「体育争议解决先导计划」和「社区调解先导计划」,同时强化规范调解专业的认证和纪律制度。政府亦会加强推广香港的仲裁服务,及研究是否需要对《仲裁条例》作出修订。